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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院字[2014]12号 关于报送2014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

 
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院字[2014]12 
关于报送2014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
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助学中心〔20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评选14名“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资助学生,今年为该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二、受助学生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困难”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来自国家级贫困旗县,且父母均为农村牧区户口或父母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
三、依据各二级学院在读学生人数,学校对自治区教育厅下达资助名额进行了分配,名额分配见附表1
四、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遵照学校纪委《关于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赤院纪字[2012]16号)文件精神,严密部署,严格把关,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对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需在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各二级学院拟获得资助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2),申请表中本人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申请理由及所在学院审核意见需打印,签字部分必须由本人签字,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于2014319日下午5点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cfxyxszz@163.com。学校将对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才智颖   申洋
 话:13789766633  15148180075
 
附件:1、赤峰学院2014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赤 峰 学 院
 2014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