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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6年暑期留校考研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2016年暑期放假通知》(赤院党办字20166号、赤院院办字20168号)要求,在2016年暑期安排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1.学生工作处照常安排值班

2.有留校考研学生的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值班。

二、值班时间:716日至811日全天值班。

三、值班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值班职责

1.负责督查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值班出勤情况。

2.协助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处理值班期间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负责抽查各二级学院留校考研学生宿舍卫生、秩序、安全等情况,及时向相关二级学院反馈。

(二)二级学院值班职责

1.准确掌握本单位留校考研学生的出行动态,如有学生晚归、未归、酗酒、滋事等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和制止。

2.负责检查本单位留校考研学生宿舍的卫生、秩序、安全等工作。

3.安排暑期学生宿舍防火、防盗责任人,加强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4.对本单位留校考研学生进行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工作和校规校纪教育工作。

5.帮助留校考研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到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于7141100时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教育科(崇德楼337室)。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私自脱岗、漏岗,值班期间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假期本单位留校考研学生的管理教育,严禁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4.各二级学院建立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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