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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查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赤峰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赤院学字[2016]5

 

关于督查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根据《赤峰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赤院党字〔20161号、赤院院字〔201625)及《赤峰学院学生工作处2016年工作计划》(赤院学字20161)安排,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对各学院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

成立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督查小组(名单见附件1),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及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

二、督查时间:922日—930

三、督查内容(详情见附件2

1. 听取各学院本年度开展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

2. 查看本年度开展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相关档案材料,掌握工作落实情况。

3. 沟通教务处掌握各学院班级上课出勤、课堂纪律、考试作弊、毕业论文作假等情况。

4. 组织各学院实地观摩公寓文化建设成果,促进各学院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学习,全面推动学生公寓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寓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抓出成效

2.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学校将此次督查情况将作为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各学院要于921日前将本单位相关档案材料整理完毕,以待检查。

4.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要全程参加公寓文化建设现场观摩会议。

5. 督查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做好本单位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阶段性总结,于101017:00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教育科。

附件:

1. 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督查组名单

2. 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一览表

3. 督查学风建设与公寓文化建设时间安排表

                    

 

                     学生工作处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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