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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蒙古文史学院学生孟和满达的处分决定

孟和满达,男,学号:11103040134,蒙古文史学院2011级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本班学生。该生于2014316日到赤峰市红山区园林路教育局家属楼入室抢劫, 57日被红山区公安局刑事拘留,521日被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孟和满达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触犯了国家刑律。根据《赤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修订)》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孟和满达开除学籍处分。
 
 
此决定
 
 
赤 峰 学 院
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