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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舍调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大力推进我校学生社区化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学校研究决定,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宿生放暑假前(726日前)把个人物品和行李搬离宿舍,放置在各二级学院指定地点。

二、住宿生把个人物品和行李搬离宿舍后,把各宿舍门钥匙交到二级学院学工办,5#公寓把橱柜钥匙交到二级学院学工办。

三、在校生住宿标准8/间、6/间。

四、各二级学院把下学期所有住宿的学生名单(不包括:走读生、外出实习、到外校学习等不住宿学生)上报学生工作处(德园3号楼111室),名单必须由二级学院书记签字盖章。

  注:体育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蒙古文史学院、政法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男生按6人间分配。其余学生按8人间分配。

五、与二级学院办理在校生宿舍交接手续

(一)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与各公寓楼管员对在校生宿舍进行检查交接。

(二)对于家具设备损坏或丢失而没有进行赔偿的在校生宿舍,后勤管理员记录在《赤峰学院宿舍交接表》上。由二级学院进行追缴或赔偿。

(三)检查完毕,由学工办主任在《赤峰学院宿舍交接表》上签字确认,完成在校生宿舍交接。

六、学校将统一安排学生住宿,并把住宿名单发放到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按名单安排学生入住。

七、各二级学院的个别调整,需要与学生工作处协调沟通后进行调整。实现现实住宿情况与网上宿舍管理系统相统一。

八、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学生宿舍调整工作的有序进行。

2.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保障处要密切配合,确保学生搬迁过程中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及学校国有资产安全。

 

附件:2015年学生住宿名单样表

 

 

学生工作处

201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