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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勤工助学岗学生管理员招聘的通知

为加强图书馆日常管理,合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图书馆设立学生管理员勤工助学岗位,协助老师完成图书馆部分管理工作。为此特面向全校读者招聘勤工助学人员。

一.聘任办法

1.图书馆勤工助学岗学生管理员聘任范围为符合我院勤工助学条件的在校生。

2.学生志愿到图书馆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需本人书面向图书馆提交申请。

3. 被录用为学生管理员的学生需先到岗试用一周。

4.学生管理员的聘期为一个月。

二.岗前培训

1.学生管理员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培训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统一安排。

2.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组织、管理、纪律培训;二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

3.培训合格后,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统一发放图书馆勤工助学上岗证,并编号登记。

三.工作安排

1.岗位设置。图书馆楼各借阅区、阅览室和自修室设勤工助学岗位。

2. 岗位职责。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内容为协助当班老师完成日常工作:

1)协助老师值班,做好开闭馆工作。

2)协助老师做好书、刊的收取、搬运、整理、上架、排架、调架、下架、整架等工作。

3)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如制止占座、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图书、书架的清洁保洁工作等。

4)其他临时性任务。

3.工作时间。图书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结合学生管理员的课程安排制订工作时间表,工作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课间、中午、晚上及双休日。工作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根据学校规定,学生管理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21小时。

四.组织管理

1. 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由主管馆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及各部主任组成,管理小组依据本管理办法对学生管理员进行不定期考核。

2.学生管理员以室为单位分组,每组设小组长一名。小组长除协助图书馆当班教师履行工作外,相应承担本组学生管理员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做好工作日志。小组长的工作在工作表现鉴定上有所体现。

3. 考勤管理。勤工助学学生到岗后,应首先告知当班老师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上签字,当班老师每天对本室学生管理员进行考勤登记及工作表现鉴定。

五.工作纪律

1.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坚守岗位,不窜岗。

2.一经录用,中途不得无故退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从事学生管理员工作,需提前一周提出,擅自离职不核算工时。

3.按规定签到、签退,值班老师要对其签到情况确认签字。如发现签到情况不属实,取消当事学生的管理员资格,当事老师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准时到岗,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工作,需经小组长同意自行联系本组学生管理员换班,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小组长要做好记录;确需请假时需向小组长请假,由小组长负责调配工作。原则上每月请假不能超过 2 次。

5.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学生管理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图书馆勤工助学上岗证。按图书馆的要求积极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偷懒取巧。勤工助学学生应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了解所负责岗位的书籍分布情况,勤巡视、勤整架,带头爱护图书馆公物,对读者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制止。

6.团结协作,互助互进。学生管理员之间应相互帮助,共同完成所在部门工作,工作完成后在《图书馆勤工助学考勤登记表》上签字。

7.热情服务,服从安排。在岗做到“四能”:能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解答读者的一般性咨询;能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为读者服务;能服从老师调配,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灯、检测仪等。

8.明确职责,忠于职守。在岗做到“五不”:不吸烟、吃零食;不干私事;不与他人争执、吵架;不会客长谈、嬉笑打闹;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管理员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1)在工作中不负责任, 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

2)不能按图书馆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经教育指正无效者。

3)工作中有明显的不合作行为、偷窃行为、出现重大工作过错,则立即终止其工作,今后不再安排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4)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活动者。

5)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6)在勤工助学期间有两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7)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8)弄虚作假者。

9)对勤工助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行为。

学生管理员在终止勤工助学岗工作时,需将图书馆勤工助学上岗证交还图书馆。

六.勤工助学金发放

1.工时按考勤登记及工作表现鉴定核算,由所在部门主任每月核算完毕报图书馆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汇总。

2. 汇总表经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3.勤工助学金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发放。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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