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4-2015学年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办理2014-2015学年贷款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有意向办理2014-2015学年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附件1),并认真填写;
2.二级学院审核申请贫困生相关资料,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附件1)上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
3.由二级学院统计并填写《2014-2015学年在校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
4.各二级学院把本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2014-2015学年在校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情况统计表》于201462617:00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七号公寓楼B109室);
5.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后统一返还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发给本单位学生。学生持此证明在学生生源地教育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附件22014-2015学年在校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才智颖  申洋
联系电话:8300131  8300132
 
 
学生工作处
20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