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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专职辅导员入驻学生公寓开展思政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专职辅导员:

为严格贯彻《赤峰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方案》(赤院党字〔2024〕67号)要求,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2〕9号)精神,推动思政工作力量下沉一线,切实筑牢公寓安全防线,现就专职辅导员驻楼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值班时间与地点

1. 值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楼值班制,具体时段为当日早8:00至次日早8:00。

2. 值班地点:值班宿舍分别设在5号楼218、6号楼138、7A106、8号楼408、9号楼102、10号楼124。

3. 考勤要求:值班人员须按要求按时在指定宿舍签到、签退。

二、 核心工作职责

1. 走访排查:值班期间必须深入学生宿舍,排查违章用电、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督促并整改宿舍卫生问题。落实“每两周全覆盖检查”要求,为形成《月报告》及《检查事项清单》打好基础。

2. 思政育人:贴近学生实际,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开展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及时化解宿舍矛盾纠纷。

3. 应急处置:妥善处理夜间突发及紧急问题,遇重大情况需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并加强院系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同联动。

三、 纪律与调换要求

1. 严格值守:值班期间严禁私自脱岗、漏岗,需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切实履职尽责。

2. 规范调换: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辅导员可根据《辅导员驻楼值班安排表》自行与其他辅导员调换,必须在签到表备注栏中详细注明调换情况,确保值班工作无缝衔接。

学生公寓是思政教育的重要阵地,各学院需高度重视,督促辅导员将驻楼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