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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二、负责学生教育与管理。抓校风、班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生综合测评和各类评奖、评优的评选工作;学生违纪处分;学生有关的证件制定发放、学生证件的补办和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购买、发放、补办工作。

三、负责学生资助。制定、完善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调查、核实、统计工作,特困生建档管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组织协调及审核;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审与发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信息报送及专款发放等;高校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信息完善;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

四、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与理念;开展个体与团体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实施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测量,为学校开展有关学生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依据;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研讨和交流;负责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建设;承担学校开设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辐射带动赤峰其他高校心理健康工作和指导对口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

五、负责公寓管理服务。制定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入住人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调配;学生公寓小型维护维修工作;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督促、检查及星级文明寝室的评比表彰;学生公寓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和谐、高雅的文化氛围。

六、负责国防教育。负责开展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教学;拟定年度学生军事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学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学校与部队共建工作,完成军事、国防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总结;组织开展大学生征兵。

七、负责易班建设。建立并完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易班”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易班迎新、网上缴费、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宿舍分配、心理咨询等,努力做好学生管理网络化、现代化;运用易班系统,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八、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