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峰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2020〕31号

关于印发《赤峰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程序等要求,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全区教育系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一版)》(内教防﹝2020﹞11号),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了《赤峰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该预案已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2月24日

赤峰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后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程序等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有效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在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师生返校、校园管理、教学生活秩序与疫情防控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形成联防联动的应对处置机制。

坚持“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疫病防治原则,将各项防控措施精细到每个部门和岗位,精准到每个时段和区域,精确到每位学生和教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传播”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科学应对,果断处置,把疫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玉树(党委书记)

雷德荣(党委副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袁德忠(党委委员、副校长)

副组长:于毅夫(党委副书记)

徐振军(党委委员、副校长)

布仁吉日嘎拉(党委委员、副校长)

曲国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晓明(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范体贵(党委委员、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徐子军(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员:董志光(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卫东(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

友(人事处处长)

旭(计划财务处处长)

周建华(教务处处长)

尹辑文(科技处处长)

胜(学生工作处处长)

张立忠(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处长)

张晓辉(校园安全管理处处长)

麻新本(后勤与基本建设处处长)

张丽敏(附属医院院长)

赵明哲(第二附属医院院长)

欧秀兰(附属中学校长)

赵艳波(校医院负责人)

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在赤峰市委市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和疫情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维护稳定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志光同志兼任。

(二)组建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长:董志光(电话:13904768154)

副组长:张国强、李晓光、郭晓光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全校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加强与自治区教育厅、赤峰市委市政府等部门的对接,及时接收、流转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起草并发布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重要通知、方案;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2.组织工作组

长:徐晓明(电话:13947652889)

副组长:吴宏宇

主要职责: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带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上作表率,带头站到疫情防控第一线,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映重要情况,自觉经受政治考验和党性检验。

3.教师工作组

长:孙友(电话:13947369637)

副组长:格日勒、孙惠春

主要职责:掌握在职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做好开学考勤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对广大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4.本专科生工作组

长:永 胜(电话:18904768188)

于畅夫(电话:18604762066)

副组长:张宏伟、白金刚

主要职责:对留校学生,要指派专人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对离校学生,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学生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尤其是湖北籍等疫情较重地区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5.研究生工作组

长:张立忠(电话:13947680882)

副组长:刘伟学

主要职责: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研究生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返校学生,尤其是湖北籍等疫情较重地区研究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全校研究生的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6.留学生工作组

长:任 蕾(电话:13624761109)

如拉(电话:13947681575)

副组长:刘春艳、任振涛

主要职责:对在校留学生及外教,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加强对留学生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严格管控学生出校,要求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要在校内组织开展聚集性活动,不要到电影院等密闭场所活动;要加强教室、寝室等学习、生活场所的卫生管理,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科学开展消毒工作,为在校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其他返校留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7.教学科研工作组

长:周建华(电话:13947680872)

尹辑文(电话:13604766125)

副组长:孙永兰、姜志廷、敖恩

主要职责: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做好延期开学预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提供网上学习课程,指导学生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学习活动;引导教师利用寒假做好新学期备课、科研项目及科研奖项申报等工作;发挥在线教育平台和各类网络媒体的作用,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随时发布相关通知,做好项目申报、结题及科研奖项申报等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利用好线上和线下科研管理平台,降低人员接触数量和频次;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8.宣传工作组

长:徐子军(电话:13947670168)

副组长:门爱华、刘春辉

主要职责: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发布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师生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建立完善涉疫情舆情监测、引导、调查和处置工作体系,加强舆论正面引导,管控负面舆情;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9.安全保卫工作组

长:张晓辉(电话:13904767759)

副组长:刘兴华、高楠

主要职责:加强寒假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全校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严格实行门禁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加强联防联控,做好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全校的公共卫生安全;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10.后勤保障工作组

长:麻新本(13704769525)

副组长:杨晓辉、孙旭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财务保障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做好隔离场所、测温仪器等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以防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室、宿舍、食堂、体育训练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厕所、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11.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张丽敏(电话:15504761277)

赵明哲(电话:13327160506)

副组长: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校医院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按照赤峰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护服、口罩、消杀药品等必需物资的准备;对怀疑是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及时联系疾控部门进行检测,实现早发现、早诊断;对于认定是疑似新冠肺炎的病人,统一集中到市传染病医院,实施“四个集中”;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调查,对密切接触者,严格实施医学隔离观察;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12.督查工作组

长:王卫东(电话:13847688806)

副组长:郭志伟、王帅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督查督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防控工作和应急值守、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成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四、信息统计、报告和发布

(一)信息报告程序和要求

1.学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设立疫情报告员和调整疫情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内教防﹝2020﹞6号)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学校各二级单位要设疫情联络员1名,负责每日统计汇总并向学校报告本单位情况,报告前须经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确认。

3.由学校疫情报告员汇总各二级单位的疫情信息,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核后,向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学校疫情信息报告联系人为校园安全管理处副处长高楠,联系电话为18804760269。

4.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各二级单位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接到并核实疑似或确诊病例信息后,第一时间同时向赤峰市教育局、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值班值守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设校级总带班领导、校级值班领导、校园安全管理处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学生返校后,各二级学院要规定安排值班人员。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园安全管理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日常管理调度。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0476-2291218;

学校疫情防控综合办公室联系人为党政办主任董志光,联系电话为13904768154;

学校疫情联络员为校园安全管理处副处长高楠,联系电话为18804760269。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校园内疫情发生的应急处置流程

1.校医院要坚持预防为主,依托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和第二附属医院的医疗力量,落实联防联控要求,科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专业指导校园内体温等体征监测和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配合赤峰市疾控部门完成校园内专业领域的防控任务。

2.在未经赤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校医院不得在校内进行新冠肺炎的医学治疗等处置工作。在隔离条件完备的基础上,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作短期隔离观察。

3.一般情况下,校医院在赤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执业范围内正常接诊其他常见病的同时,可对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师生进行相对隔离的预检分诊。如发现有新冠病毒流行病学依据或其他疑似情况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赤峰市疾控部门,及时联系定点医院,迅速转诊。

4.一旦学校发生校内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赤峰市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依据专业要求落实隔离、封校、停课等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在校园内外传播扩散。

(二)疫情解除或响应降级后的工作要求

国家或自治区宣布疫情彻底解除或各级响应降级或取消后,学校按照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逐步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逐步解除封校管理,落实延伸防控措施,完善预案和工作流程,形成长效机制。

若疫情彻底解除或各级响应取消后开学复课,要根据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减免有关工作步骤,组织实施开学和复课工作。

附件:赤峰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流程指南

2020年2月24日

附件:

赤峰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流程指南

一、总体工作要求

1.以“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开学,平稳有序开展开学后各项工作。

2.在继续做好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两个时段的工作:一是学校开学后至学生返校前这段时间的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学生返校后至疫情彻底解除前这段时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3.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对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均要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要有效隔离,所有疑似病例及时送医,坚决阻断疫情进入校园。

二、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健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学校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学校建立校内各部门之间、各工作组之间、与赤峰市政府之间、与家长之间、与赤峰市卫健委及疾控部门、定点医院、定点发热门诊之间的多途径联系工作网络机制,加强沟通,做好联防联控,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负责与自治区教育厅、赤峰市政府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接联系;各二级学院负责与学生家长对接联系;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与赤峰市卫健委及疾控部门、定点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对接。

3.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机制。学校各二级单位要设疫情联络员1名,负责每日统计汇总并向学校报告本单位情况,报告前须经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确认。由学校疫情报告员汇总各二级单位的疫情信息,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核后,向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学校疫情信息报告联系人为校园安全管理处副处长高楠,联系电话为18804760269。

4.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两案八制”。“两案八制”要科学合理,完整严密,全面细致,切实管用,还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新要求,随时完善。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

(1)《赤峰学院开学准备工作方案》(总方案由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其中,《学生返校前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由教学科研组负责;《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由本专科生工作组负责;《隔离观察区设置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方案》由后勤保障工作组牵头负责);

(2)《赤峰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

(3)《赤峰学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

(4)《赤峰学院学生体温监测制度(早、晚各一次)》(本专科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留学生工作组负责);

(5)《赤峰学院学生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本专科生工作组负责);

(6)《赤峰学院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本专科生工作组负责);

(7)《赤峰学院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本专科生工作组负责);

(8)《赤峰学院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

(9)《赤峰学院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

(10)《赤峰学院环境卫生通风及消毒制度》(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

三、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师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打卡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师生带病返校。全覆盖、无遗漏,全面精准掌握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的分布情况以及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形式给所有师生(含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建立健康卡,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是否属于密切接触者等情况。

责任分工:(1)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统一设计“健康卡”;(2)教师工作组负责教职员工信息统计;(2)本专科生工作组和研究生工作组分别负责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信息统计;(3)留学生工作组负责留学生及外教信息统计;(4)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每日汇总各二级单位疫情报告员报告的信息,并按要求上报。

2.做好延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在家备课,开展教研科研工作。适当调整教学方案,充分利用“一平三端学习通”“中国大学慕课学校云”、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精心部署,准备在线教育课程教学方案,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停学”,并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

3.统筹做好实习工作。对正在实习的学生,要加强与带队教师、学生及家长的联系,掌握学生的实习及生活情况,并协调实习单位为学生开展安全防护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必要防护设备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顺利完成。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结束实习的,要按照实习单位所在地和家庭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明确安全返回方式。返回后先居家隔离14天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牵头责任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

4.科学制定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根据师生按照14天健康监测结果实行分类管理,组织专门力量,精准安排师生分省份、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错峰返校,杜绝聚集返校、带病返校、未经批准私自返校。加强学生返校途中安全防护教育,避免因返校引发新的疫情传播。充分做好突发情况的判和准备工作,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学校返校工作方案确定后,要在开学前一周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有序组织学生返校。(牵头责任单位:本专科生工作组;配合单位:研究生工作组、留学生工作组、各二级学院)

5.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人力及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构建完备疫情防控制度体系,在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储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公共场所消毒用品。(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组;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6.做好校医院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校医院在赤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实施预检分诊,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场所,配备足量的非接触式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物资。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开展诊疗和健康监测时,医护人员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牵头责任单位: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组;配合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组)

7.设置隔离观察区域。学校设置隔离观察区,配备安全防护物资和医护、安保、后勤、保洁等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对来自疫情重点防控地区者、与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人员,必要时实行隔离,进行医学观察。(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组;配合单位:本专科生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组)

8.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防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在开学前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清洁消毒用品。要对电梯间等密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组;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9.做好食堂、浴室、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每日体温检测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食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在赤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对浴室加强管理和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组)

10.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培训,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现代信息手段,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及时推送给师生员工,引导师生员工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师生寒假期间尽量居家,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告知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师生,自离开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牵头责任单位:宣传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11.做好教职员工的防控技能培训。分类分次组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二级单位负责人、食堂、安保、物业、卫生机构等部门人员学习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掌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牵头责任单位:教师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12.返校途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告知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密切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旅途中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到校后必须填写健康卡(健康卡内容至少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群等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建档。(牵头责任单位:本专科生工作组;配合单位:研究生工作组、留学生工作组)

四、开学后的工作要求

1.疫情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1)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落实进出校园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制度,体温异常者严禁出入校园。学校根据物资保障能力和学校实际,酌情在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采取体温检测措施,对进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其中,学校西门由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教学楼和图书馆由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体温检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教职工体温检测由教师工作组负责;留学生体温检测由留学生工作组负责;实训大楼建筑工地人员体温检测由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在后勤保障工作组管辖范围内的如物业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超市从业人员等由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其他人员体温检测由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

(牵头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2.实行定时健康检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对全体学生、教职工和学校服务人员(校内的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工人、建筑工人、维修人员等)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上报。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在校人员流动,提倡弹性工作制,停止举办不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3.持续加强对未返校师生的监管。要加强对疫情高发地区和湖北籍师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要密切联系未达到返校条件师生,安排专人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妥善解决因疫情误课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患病的学生,休学应根据病情、病种,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应持当地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街道(社区)开具的有效证明到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合格后方可复课。(牵头责任单位:本专科生工作组;配合单位:研究生工作组、留学生工作组、各二级学院)

4.科学安排日常教学管理工作。适当调整教学科研计划,充分利用在线课程开展理论教学,有序调整实习实训和实践教学安排,科学考虑毕业设计(论文)安排。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教师集体教研、培训活动,适当限制集体性科研活动规模。要适当调整教学方式,避免集中上大课。必要时,师生应配戴口罩上课。实验室和图书馆错峰开放,做好通风消毒,避免人员聚集。(牵头责任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图书馆)

5.加强校园日常环境清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日常清洁消毒,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每日均需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3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校园整洁。(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6.加强食堂疫情管控。采用错峰就餐,避免人员聚集。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戴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物资采购登记,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

五、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

1. 养成良好个人卫生及习惯。加强个人卫生及习惯宣传教育,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宣传推广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等防控知识。推行师生员工勤洗手的防控策略,贯彻落实七步洗手法。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休息作息,增强体质。(牵头责任单位:宣传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2.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相关文件要求和制度。要设置隔离观察区,安排专人负责对隔离观察者进行管理,设置专人值守,不得随意出入。隔离观察区人员及隔离观察者要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组;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3.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开学后要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培训应不少于1学时。要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使人人成为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增强师生自我防控意识和防护技能,树立科学防控理念,提高战胜疫情的信心。(牵头责任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

4.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学校疫情防控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积极主动防范化解。一旦学校发生校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向赤峰卫生健康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密切接触人群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牵头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组;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5.加强心理干预。积极主动做好学校师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的心理疏导,特别是要关注疫情重点地区返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牵头责任单位:本专科生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6.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防控的信息,消除恐慌情绪,杜绝造谣传谣,引导师生正确看待疫情重点地区返校人员;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与联络,精确掌握每名师生的动向动态和思想状况。(牵头责任单位:宣传工作组;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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