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装ETC设备的紧急通知

学校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内管发[2019]35号文件《关于全区公务车辆和干部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的通知》要求,统计各单位及职工个人车辆ETC设备安装情况。文件要求有车的干部职工必须安装。校领导批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对于工作不力、进度迟缓、安装情况不达标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办理ETC设备情况上报校园安全管理处,未安装ETC设备的尽快在19日前完成安装。逾期不安装所产生的后果自负。已报送的单位,将新增加办理ETC设备情况统计表发送至xiaowangjiwei@126.com邮箱,电话:8300116,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ETC设备安装统计表

赤峰学院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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