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赤峰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赤峰学院教学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赤峰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结合体育学院教学实际特点制订2016年度体育学院听评课和教学质量奖方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郭龙、斯日古楞,副组长:孔祥武;成员:邢也健、苗志刚 、黄鑫 、王晓辉 、刘强 、闫志辉 ;秘书:王安然。
二、全院教师听课的要求按《赤峰学院听课制度》执行
三、申报资格
1课时:教授、副教授全年额定工作量为208标准课时(授课162课时,其他46课时),讲师、助教全年额定工作量为188标准课时(授课162课时,其他26课时);
2.考勤:全年调停课次数累计6次(含6次)以上者或无故旷课1次及以上者无资格申报本年度课堂质量奖评定(因公出差、学习和比赛除外);
3.全年无违反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且师生反映良好的教师;
4.在学校与体育学院两级教学督导组无不良记录的教师。
四、遴选形式、人数分配与程序安排
1. 遴选形式:采取自荐、推、选荐二个途径确定遴选并进行资格预审公示。
2.人数分配:(1) 自荐无名额限制; (2) 推荐名额共体0-2名,理论、球类、田径、武术、体操综合各0-1名;(3)自荐、推荐二种形式均以书面形式上报到体育学院听评课和教学质量奖评定领导小组。申报时间截止自该方案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程序安排
(1)2016年上半年:在听评课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评教师进行听评课,听评课时间安排2015-2016第二学期不晚于第 4周开始并即时性反馈(该阶段完成学生量表),反馈以教研室为单位,教研室主任牵头,需有每学期听评课计划、教学反馈研讨会议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在结合各教研室听评课情况下在本学期不晚于第八周进行体育学院全院说课遴选。
(2)2016年下半年在遴选教师基础上,在2016-2017第一学期不晚于第6周开始,由体育学院听评课领导小组组织全院听评课并进行反馈,并按《赤峰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相关程序最后确定人选(该阶段完成教师量表和领导小组量表)。
(3)参评教师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测评量表由学生、教师、领导小组三个量表构成,测评权重为30%、30%、40%,依此权重进行计算总分排序。
(4)听评课形式采用集体、小组和教学督导检查三种形式。
(5)审核阶段:在充分依据《赤峰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和《体育学院教学督导方案》由体育学院领导班子进行审核认定(可裁撤和增补)报送前三名,公示一周后上报本学年度优秀教师给教务处(公示期间教师可到教务办查阅原始材料)。
附件
体育学院课堂质量奖遴选申报表
自荐( ) 推荐( )
申报人
|
学年学期
|
所属教研室
|
本学年(期)课时数
|
|
|
|
|
|
|
本人上课时间
|
||||
课程时间
|
1-2节
|
3-4节
|
5-6节
|
7-8节
|
周一
|
|
|
|
|
周二
|
|
|
|
|
周三
|
|
|
|
|
周四
|
|
|
|
|
周五
|
|
|
|
|
周六
|
|
|
|
|
周日
|
|
|
|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