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1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学院推荐人选1—2名,各单位要做到优中选优,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材料于2014年5月9日前报学院人事处教职工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开展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