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2021年高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通知

赤峰学院2021年高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推荐工作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8〕39号)、《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1号),以及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赤人社办发202159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我校在岗的会计、经济、审计、出版、档案、图书、建筑工程等系列符合相应系列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治区及赤峰市要求,参评各系列资格人员严格按岗申报,非在本岗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组建高评委和初评组

(一)学校组建高校非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申报经济、会计、档案、图书、蒙语翻译、统计、审计、工程、出版、卫生等专业技术系列的高、中、初级,以及实行“考评结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的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初评组:      

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初评:由计划财务处负责

图书系列初评:由图书馆负责

工程技术系列初评:由后勤与基本建设处负责

出版系列初评:由学报编辑部负责

档案系列初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高校非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在各初评组推荐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送评材料进行评审,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评审条件

高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1号)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赤人社办发202159号)的通知要求,以及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下发的相关系列2021年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各系列评审条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注册填报信息。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可在此网站进行查阅。

评审及其它业务用表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厅办事窗口”—“下载中心”—“2021年职称工作用表”中下载使用。

  • 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不宜使用光面纸或塑料作封皮。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一律要求用A3纸中缝双面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于2002年以后毕业的高等学历全面实行网上认证,可自行打印,未实行网上认证的暂不做要求。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如有不一致不予接收。

(四)各初评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岗位身份、学历、资历、所在岗位工作业绩及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各初评组审核人要在申报材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审验章、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的每一页上加盖审验章,审验章内容要有“内容属实。审核人:某某某。年月日”字样,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如有不实,不能签字盖章。未经初评组推荐盖章、审核人签字的申报材料,学校评审委员会不予评审。

)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资历年限严格按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满年计算时间;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将职称初次认定工作与职称申报工作同步进行,对不符合初次认定条件但符合评审条件的可转为当年申报评审。

、资格审核要求

(一)初评组审核。申报人所在初评组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材料复核。人事处联合其他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参评人员审核部门负责人应在参评人员佐证材料上审核人每页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报送材料前,要将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报送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政策规定

1.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2.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

3.在我校开评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学校教师系列与非教师系列岗位比例控制范围内,将符合相应资格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经济、会计、档案、图书、蒙语翻译、统计、审计、工程、出版、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专业,实行评聘分开。从事的工作内容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一致且为“考评结合”和“以考代评”系列人员,以“评聘分开”形式申请参加评审、参加考试,实行评聘分开管理。

4.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申报正高级每人交评审费320元;申报副高级每人交评审费280元;申报中级每人交评审费150元;申报初级每人交评审费100元。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将评审费交人事处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代收。

5.我校高校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实施评聘分开管理,拟通过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等评审方式参加相应系列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参评申请,经赤峰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认定或考试。未经学校审核同意,私自通过其他评审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学校不予以认可。

七、申报程序和推荐办法

(一)个人自审。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二)材料初审。人事处联合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送审、初审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资料、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参评人员审核部门负责人应在参评人员佐证材料上审核人每页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三)初评组评审。各初评组及相关职能部门(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等)要认真履行监督主体责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对评审过程中未能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计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时间安排

63日-68日:个人准备材料,报送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成绩单、花名册)。

69日-611日: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及其他部门资格、业绩信息审核。

6月15日-617日:非教师系列各初评组开展初评推荐工作。

6月18日:高校非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推荐工作。

6月18日-6月22日: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材料外报。

如遇其他通知,各系列申报时间按赤峰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继续教育审验学员花名册

3.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


联系电话:(0476)8300029

人:杨

报送地址:崇正楼五楼人事处专技科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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