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将申报材料务于20131226下午5时前报学院人事处,逾期责任自负。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