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安排,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6]20号)全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教师参加学校遴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到学院人事处教职工管理科,逾期不予办理。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