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0 来源:
学院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安排,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6]20号)全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教师参加学校遴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到学院人事处教职工管理科,逾期不予办理。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