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扣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预扣与应缴 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差额的通知

 关于补扣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预扣与应缴

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差额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进行清算的通知》(赤财社〔2019〕18号)文件精神,需对赤峰学院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预扣与应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的差额进行补扣补缴。

1.财政拨款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个人所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差额,将从建行工资卡中扣取,望各位积极配合,互相转告。

 2.自收自支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预扣与应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差额将联系本人收取。

3.补扣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昊纹 联系电话8300096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