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2013届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3-04-25 来源:
报名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将“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在一张A3纸上(两份)。
2.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填写认定机构,必须是赤峰市教育局;申请办理初级中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填写认定机构,必须是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 3.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5月5日 4.申请者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一律用A4纸)。另交近期同一底版彩色1.5寸照片两张。 5.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将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赤峰学院学生成绩档案表复印件各一份,交学院人事处,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6.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每人需交体检费85元,体检时间:5月21日——5月28日;申请办理其他教师资格,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及体检费用按红山区教育局通知执行。 7.申请人将所有材料于2013年5月10日之前,由各班专人负责统一收齐后交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3室)。 咨询电话:8300096 15949432277 请各教学院、系务必通知本系学生,如有漏报无法补办。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