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管理服务工作量意见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6-05-18 来源:
各党政群团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学校正在制定教职工工作量赋分办法,赋分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学科建设工作量及管理服务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负责,科研工作量由科技处负责,学科建设工作量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服务工作量由人事处负责。人事处现向全校各党政群团教辅部门征集纳入管理服务工作量的内容及核定标准。
管理服务工作量是指除本部门教职工本职工作以外的需要由其他二级单位教职工协助完成的工作量,涵盖所有关系学校发展的公共事务工作,包括参加各级各类评审(如人才项目、科研项目、教学项目、学生项目、职称等评审);被抽调参加巡视、巡察、考核等专项工作(如组织部抽调考核、巡察办抽调巡察等);包联就业;各类理论宣讲、培训(包括校内讲座);指导师生各级各类参赛项目等等。各部门依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凡有各类专项经费支持未纳入绩效管理的非本职工作不纳入工作量统计,如计算机等级考试、四六级考试监考等。
管理服务工作量实行积分制。核定标准以教学工作量1标准学时为1分作为参考,其他各项工作以此为依据进行分数核定。核定后的分数与标准学时分数在计算工作量时同等有效。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将汇总表(表一)及相关说明材料电子版5月20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cfxyrsc2022@126.com。
表一 **单位纳入管理服务工作量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赋分标准 | 赋分单位 | 分值 | 备注 |
1 | 党校、团校培训班授课 | 4学时/0.5天 | 0.5天 | 4 | |
2 | **项目评审 | 4学时/0.5天 | 0.5天 | 4 | |
3 | …… | ||||
…… |
人事处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