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职业资格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函【2016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精神(文件见附件)。

二、只能申报现从事的本职业相同的工种资格考试。

三、不在所申报工种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不能参加考评。

四、报名所填表格到人事处领取。

五、申报人员于2016623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办理。

六、其他不明事项,可到人事处咨询。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