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653号)的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文件要求和条件选拔。要做到优中选优,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材料务于2016415日前报学院人事处。

 

附: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