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赤峰学院2026年度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5-09-22 来源:就业与校地合作处作者:
各二级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是教育部实施的面向全国高校本科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是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创”项目顺利实施,现启动2026年度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项目选题要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坚持专创融合,主要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地方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项目选题要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项目选题要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二)项目成员
1.年级要求: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1-3年级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学生,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除创业实践项目外,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如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可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2.人数要求:每个项目组设负责人1名,成员最多不超过5名,项目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并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具体任务。任务分配应能体现在共同研究目标下成员间的分工、协作与配合的关系,项目成员确定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变更。
3.参与项目数量要求: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组成员要如实记录研究过程和原始数据、数据处理及分析结果,以备检查。
(三)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选择一至两名指导教师(含企业导师)。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能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给予学生有效的指导。指导教师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也可由项目团队自主聘请,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2.申请创业实践项目要选定1名校内教师和至少1名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在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且有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实践的指导工作。
(四)研究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不得超过2年,且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三、项目学分认定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大创”项目,结项的学生可申请认定实践创新学分。认定类别按《赤峰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本单位学生申报,成立院级“大创”项目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申报本年度院级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参与立项评审),认真组织本学院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组织项目学生团队进行答辩,争取更多项目立项成功。
(二)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赤峰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应另附《商业计划书》),对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
(三)各学院将立项结果的纸质版材料(附件2)请于2025年12月1日17:00前报送就业与校地合作处教育培训科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fxyjxc411@163.com。
联 系 人:金翠叶 靳巍
联系电话:8300213 8300203
附件:1.赤峰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2.赤峰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赤峰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