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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蒙古文史学院评建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12-21
为提高评建工作效率,保证学校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赤峰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赤院院字[2011]107号)、《赤峰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任务分解方案》(赤院院字[2011]156号)和学校各工作小组评建进程安排,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为依据,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蒙古文史学院实际,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建设工作和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确保我院在评估中达到合格标准,为学校增添特色和亮点,努力实现国内同类院校蒙古学学院或蒙古语言文学专业先进水平的奋斗目标。
二、评建目标
通过以评促建,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合格”等级标准并办出自己的特色。
三、基本原则
贯彻教育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工作实际,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目标导向性原则
始终坚持和牢固树立“合格”标准作为我们工作的质量要求,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实力。
(二)评建结合性原则
以 “评建结合”做为关键,以“重在建设”做为核心,把主要精力放到加强我院内部建设、管理和改革以及提高教学质量上来。通过评估对我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诊断,梳理薄弱环节,促使问题和困难的解决,正确处理好当前评估工作与长远工作、创建工作与常规工作的关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和事业的发展。
(三)整体综合性原则
要求在以评促建工作中和学校各部门之间整体协调,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必须树立主体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四)求真实效性原则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弄虚作假;各项工作和规范的推行要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注意与目前的实际状况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基础相配套;要把评估工作细化到常规工作各个环节,内化到教学质量的提升,物化到具体的教学成果上来,使评估工作产生最佳效益。
(五)彰显特色的原则
办出特色,是高等院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我院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唯一出路。因此,评建工作要紧紧围绕《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掘我院的特色和亮点,为评建工作增加色彩、增强亮度。
四、评建机构设置
(一)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胡格吉乐图 霍发
副组长:格博巴拉吉 敖拉
成 员: 尼木哈 鲍贤 吴双福 哈斯图雅
阿民布和 白初一 高娃 凌云
(二)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敖拉
成 员:尼木哈 鲍贤 吴双福 哈斯图雅 明华 凌云
呼和额日格 陈岚 高娃 迎春 李艳华 那木尔
(三)办学思想组(特色项目组)
组 长:胡格吉乐图
成 员:格博巴拉吉 敖拉 鲍贤 哈斯图雅
(四)师资建设与办学条件组
分管领导:胡格吉乐图
组 长:鲍贤
成 员:明华 那木尔
(五)专业与课程建设组
分管领导:敖拉
组 长:吴双福
成 员:阿民不和 白初一 陈岚 迎春
(六)质量管理组
分管领导:敖拉
组 长:哈斯图雅
成 员:高娃 李艳华
(七)学风建设组
分管领导:格博巴拉吉
组 长: 尼木哈
成 员: 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
(八)教学效果组
分管领导:霍发
组 长:尼木哈
成 员: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
(九)宣传报道与联络组
组 长:鲍贤
成 员:凌云 呼和额日格
五、一级指标任务分解
(一)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负责人:胡格吉乐图
学校对应工作小组:办学思想组(特色项目组)
小组组长:袁德忠
负责领导:李春林
联系人:范体贵
(二)2.教师队伍
负责人:胡格吉乐图
学校对应工作小组:师资建设组
小组组长:杨忠
负责领导:崔其福
联系人:双喜
(三)3.教学条件与利用
负责人:胡格吉乐图
学校对应工作小组:办学条件组
小组组长:迟淑贤
负责领导:贾国富
联系人:曹万仓
(四)4.专业与课程建设
负责人:敖拉
学校对应工作小组:教学建设组
小组组长:范体贵
负责领导:德力格尔
联系人:成帮
(五)5.质量管理
负责人:敖拉
学校对应工作小组:教学建设组
小组组长:范体贵
负责领导:德力格尔
联系人:胡格吉乐图
(六)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负责人: 格博巴拉吉
学校对应工作小组:学风建设组
小组组长:孙成山
负责领导:于毅夫
联系人:杨立华
(七)7.教学质量
负责人:霍发
学校对应工作小组:教学效果组
小组组长:张静
负责领导:郭丽虹
联系人:张静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8月3日—8月20日(开学前阶段)
1.8月3日: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制定《蒙古文史学院评建工作进程安排》初稿。
2.8月4日: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蒙古文史学院评建工作方案》。
3.8月5日:制定《蒙古文史学院评建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并于18:00之前报送学校评建办
4. 8月5日—8月20日:按《蒙古文史学院评建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1)8月10日前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8月15日前完成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3)8月20日前完成合格课程评审认定工作;
(4)8月20日前完成全部建档任务。
第二阶段:8月21日—10月10日(开学后阶段)
1.8月21日—8月28日:
(1)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安排布置开学后阶段的工作;
(2)参加学校对各院(部)班子成员、教务办主任、教学秘书及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
(3)参加学校组织的分层分批召开的全校性动员大会;
(4)评建工作进入“倒计时”、“日报告”状态;
(5)按各工作小组《评建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我院支撑材料的搜集、整理、审核、报送工作。
2.8月29日—9月4日:做好教师课堂教学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3.9月5日—9月9日:做好师生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听课诊断、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测试的准备工作。
4.9月9日—9月18日:听课总结,继续完善教师课堂教学环节,做好教职工的思想状态、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等工作。
5.9月19日—10月2日:根据预评估结论进行整改。
6.9月26日—9月30日:部分代表参加学校择日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
7.10月3日—10月5日:各项工作准备就序,接受评建工作领导小组验收。
蒙古文史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