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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蒙古文史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12-21
根据赤峰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赤院院字[2011]109号)精神,为保证我院高质量地完成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第一阶段工作,特制定此方案,请各位承担任务的责任人和填报人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协调性原则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办公室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整体协调;相关工作人员在数据项内涵理解上要注意与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沟通;领导小组与评建办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二)真实性原则
所采集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所有数据都要有相应的支撑材料。各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标准》,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后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结合性原则
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我院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一经提交将不可更改,直至评估结束。
二、工作安排
我院数据采集时间为6月5日-6月12日,12日之前要完成全部任务分解及状态数据采集、审核、提交。
1.各办公室及填报人根据《赤峰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的格式部署采集数据。
2.数据采集应先按照《填报表格》填写电子文件,以电子档最终稿打印输出并提交。
3.各采集项(独立表格)电子档文件统一以采集项编码命名,如“表1-1”
4.凡涉及“文件上传”数据项时,各责任单位必须提供上传文件的电子和纸质文档。凡涉及“链接地址”数据项时,各责任单位必须提供用于链接的电子和纸质文档,并由网络中心负责完成链接。
5.各采集项下涉及有“文件上传”内容时,统一填写待上传的电子档文件名,电子档文件的命名需遵循以下原则:
(1)各采集项下的“文件上传”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上传文件项名称。例如:表2-11中的“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其上传的电子文档名称为:表2-11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2)同一采集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其命名统一为:采集项编码+部门名称。例如:“表1-5 院(系)和其他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情况”,我院的电子文档命名为: 表1-5蒙古文史学院。
(3)同一采集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采集项下有“文件上传”,而上传的内容又有子项的,各子项应分别命名,并统一为:采集项编码+部门名称+子项名称。例如:“表2-1院系下属各专业情况”,蒙古文史学院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的电子文档命名为:表2-1蒙古文史学院(蒙古语言文学)。对一个采集项涉及多个文件上传时,应明确层次关系,逐子项命名。
6.各采集项涉及到的链接地址一律按照校园网站上目前在用的有效地址填写,无效或暂不能提供地址的将由评建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处理。
7.涉及到多个协作责任部门以及院、部、中心的数据项在采集完成后,统一提交到第一责任部门,并由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审核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8.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
三、蒙古文史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霍 发 胡格吉乐图
副组长:格博巴拉吉 敖 拉
成员:尼木哈 鲍贤 吴双福 哈斯图雅
海茜 凌云 高娃 呼和额日格
办公室主任:鲍贤 总审核人:胡格吉乐图
各责任人要认真审核并指导完成填报文件材料,完成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统一审核后送交学校相关部门。
附件:1、蒙古文史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
2、赤峰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3、《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
4、《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项内涵说明》
蒙古文史学院
201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