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学习研讨进展情况,加强对学习研讨的督促检查,不断增强学习效果,现将每月定期报告学习研讨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的内容
每月定期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学校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赤院党字〔2017〕32号)规定学习内容的完成情况。主要有: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全国、自治区及赤峰市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上级及学校党委要求的其他规定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每月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包括各二级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对自行安排内容的学习情况和按照学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规定内容的学习情况。
(二)所属党支部双周一次集中学习情况。
(三)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学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求组织的专题研讨情况。
(四)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所属党员及师生员工开展的自学情况。
(五)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开展其他形式政治学习情况。
二、报告的时间
每月末,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汇总本单位所属党支部当月组织学习研讨情况,并于每月30日前按学校党委宣传部要求,统一报送月报表,月报表由宣传部根据当月学习讨论要求制定并在校园网办公平台“公文流转”和“校务公开”发布。
三、报告的责任人
学习研讨情况报告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为单位组织上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附属医院党委书记为本单位报表工作的组织及内容审核负责人。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科负责全校报表的汇总及督促检查工作。
四、报告的报送方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学习研讨情况月报表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到党委宣传部理论科,电子邮箱为:cfxy8300073@126.com 联系电话:8300073
五、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研讨情况月报工作,学习研讨月报表将作为学校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学习研讨情况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的重要参考材料。宣传部定期对报表内容进行抽查验证。
2.报送要及时准确,事实求是,报表内容要与总支(直属支部)、附属医院党委、各基层支部的学习研讨记录一致,与所属党员及师生员工的学习笔记记载一致。
3.报表必须经过本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审核后报出。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的由各单位审核人负责。
4.各单位要将每月报表的纸质版存档备查。
5.本规定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赤峰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