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区广大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组发〔2016〕4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区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组发〔2016〕5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深化五级示范抓引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内组发〔2016〕6号)等三个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文件要求,高质量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组织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