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损赔偿

发布时间:2014-06-19

1.读者在书刊上涂抹或勾点、污损书刊者,一般图书每页罚款1元,图表类每页罚款2元。如损坏严重,必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条款处理,同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2.读者故意拆散、剪、撕毁书刊等,按原书刊价格10倍罚款。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