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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倒计时|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知应会——学生篇(四)

十六、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组织部门,认证机构及认证标准



认证由教育部医学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宏观指导和审批,工作委员会负责认证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落实。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处理日常事务。
认证标准是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以及《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

十七、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专家组的组成人员



专家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医学院校领导与管理人员、医学学术专家、医学教育专家、临床医生、医疗卫生职业协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人员等。
专家组由工作委员会任命,受其委派实施现场认证考察。成员为68人。
8人组中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5人、秘书1人。6人组中设组长1人、成员4人、秘书1人。根据学校需要,可邀请境外专家(2人)参与认证。秘书处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时,原则上征求学校意见。


十八、专业认证给我们的启示有哪些?


1、必须形成学校面向社会,社会参与教育的机制和体制;

2、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着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3、重视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课程整合;

4、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教学和科研的结合,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校内和校外的结合;

5、改革评价方法。


十九、专业认证对我校的专业建设有何促进作用


1、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

2、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

3、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进一步完善学生成绩评定体系。

5、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体系。

6、进一步完善教学指导机制和制度建设。

7、进一步加强师生交流平台建设力度。

8、进一步增加投入改善条件。

9、进一步理清专业办学特色。


(赤峰学院临床医学专业首次参加教育部认证,认证依据是2008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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