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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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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加强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台账落实进展情况〉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2〕3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22〕17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本年度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并同时开展2022年度全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科研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科研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科研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安排
各科研实验室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人对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逐项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根据科研实验室常态化安全自查与整改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对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实验废弃物管理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协助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材料报送
科研实验室依据安全自查结果填报《加强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台账》(附件1)、《赤峰学院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情况自查清单》(附件2)。上述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于3月25日下午5点前报送逸夫理工楼520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kjckyptglk@126.com。
联系人:桑雅丽
联系电话:8300164 13644868352
科技处
202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