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院评估字[2018]11号
关于对内部审核评估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就业处、学生处:
一、巡查人员及分组
巡查人员由内部审核评估专家组成员、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及老教授协会成员等组成,共分为三个巡查组:
第一组 组长:杨 忠 组员:督导组成员5人;
第二组 组长:张 静 组员:督导组成员5人;
第三组 组长:孙卫东 组员:督导组成员5人。
二、巡查内容
1.试卷巡查
以《赤峰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赤院院字[2012]147号)为准则,根据各单位《试卷列表》对各单位近2学期所有考试科目试卷按100%全覆盖方式全面巡查,重点巡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期中试卷。
2.论文巡查
以《赤峰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赤院院字[2014]164号)和《教务处关于ISEC项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赤院教字[2016]41号)为准则,根据各二级学院《论文列表》对各二级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按100%全覆盖方式全面巡查。对医学类的技能考核、音乐的毕业演出、美术的毕业画展、计算机的毕业设计等其他形式的毕业论文需检查其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实施过程、评价结果等材料,该类形式的论文亦需达到合理化。
3.常规建档巡查
根据《赤峰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内部审核评估总结及整改方案》(赤院评估字[2018]5号)要求和《关于公布<赤峰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常规工作建档指南>的通知》(赤院教字[2018]30号)教学常规工作建档指南,对二级学院常规建档材料进行检查,该类材料应全面、真实、有质量,避免其拼凑、网上下载等不正常行为。
4.访谈交流
由组长负责,对二级学院负责人,尤其是主管教学的院长或副院长采取谈话的方式进行,从思路上深入了解其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的实施,主要检查其说的和做的是否一致。
三、巡查反馈
各组成员将检查结果上报给组长,由组长对访谈情况、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该二级学院给出总体评价意见,对未达标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
四、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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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巡查单位 |
巡查时间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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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组 |
蒙古文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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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学楼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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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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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楼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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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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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实楼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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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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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楼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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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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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雅楼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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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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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楼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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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创业处、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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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楼410(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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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组 |
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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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学楼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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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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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学楼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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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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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楼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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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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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楼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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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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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雅楼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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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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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实楼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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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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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急诊楼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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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组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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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学楼档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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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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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楼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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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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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楼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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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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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功楼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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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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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类馆1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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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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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楼三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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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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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楼五楼西会议室 |
五、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巡查工作,巡查期间,学校审核评估督导组将对巡查工作进行随机督查,对由于工作推诿、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而影响评估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赤峰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