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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评估采集毕业生信息及用人单位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是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提供毕业生信息和用人单位信息,为保证调查对象的覆盖率,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及要求:

(一)毕业生信息采集

1. 采集201620172018届本科毕业生信息,具体内容及格式、具体要求见附表,各学院信息采集率不低于各届毕业生人数的70%,高者不限。

2. 学生信息采集附表中共包括六个表格,其中毕业生专业目录、毕业生电子邮箱、重要专业课由二级学院填写,实习实践环节类型由教务处确认,求职服务类型和学生初次就业岗位来源由就业与创业工作处确认。

(二)用人单位信息采集

每个二级学院提供不少于20家用人单位信息,多者不限,具体所需信息及填写要求见附表。

二、时间节点:

学生信息、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截止到201868之前完成。

三、数据汇总:

1.学生信息请以二级学院名为文件夹名,文件名要分清毕业生毕业年度,打包发送至邮箱13947619600@126.com

2.采集的用人单位信息以二级学院名称为文件名发送上述邮箱。

四、联系人及电话:刘祎夫,8300213

附件:

1.2016届毕业生信息收集标准格式和说明(协议院校)【本科】

2.2017届毕业生信息收集标准格式和说明(协议院校)【本科】

3.2018届毕业生信息收集标准格式和说明(协议院校)【本科】

4.用人单位信息收集标准格式和说明

 

赤峰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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