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 峰 学 院 文 件
赤院评估字〔2018〕3号
关于收集审核评估第一批材料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赤峰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流程及主要任务安排》,评估办公室对审核评估第一批材料进行收集,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材料收取途径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材料送交的繁杂度,评估办公室采取授权书电子报送方式。各单位须签定授权书(见附件1),指定一名材料报送专员和申请一个专用信箱,材料组只接收材料报送专员从专用信箱中传送电子材料,且视该电子材料已经通过各单位负责人的审核并同意报送。
二、电子材料的命名
各单位上报的电子材料须压缩到一个文件压缩包中,文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当天日期”,根据《赤峰学院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材料建档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设定的范围,压缩包中应包含2个文件夹,分别为“第一部分材料”和“第二部分材料”对应《指南》中的两个部分。每一个电子材料序号和名称必须以《指南》中的目录名进行命名,如:“1.1.2二级学院“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若《指南》中的一条目录有多个材料支撑,则以《指南》中的目录名建立文件夹,如:文件夹名称为“1.1.2二级学院近三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文件夹中各个材料的名称须在对应的编号后加横线和序号,如:“1.1.2-1 XXX学院2016年工作计划”、“1.1.2-2 XXX学院2017年工作计划”等。
三、问卷类材料说明
鉴于以下材料获取途径过于复杂,为提高此类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经学校研究,拟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暂不需要各单位准备。
1.第一部分“5.2.3学生对指导与服务工作评价的问卷及调查分析报告”(与第二部分5.2.43重复,无需准备)
2.第一部分“5.3.5学生对自我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该材料与第二部分5.2.43重复,无需准备)
3.第一部分“5.4.2二级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和回访调查分析报告”(该材料包含第二部分5.4.19、第一部分6.2.4、第一部分6.2.5、第二部分6.2.20、第二部分6.3.12,无需准备)
四、时间节点
《指南》中“近三年”指近三个学年,即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近一年”指“2017-2018学年”;对于财务和资产类材料是指自然年度。审核评估审查的材料主要以近一年或近一届材料为主,近三年材料为辅,对于关键点或亮点材料各单位可视情况向前延伸至三年以上。
五、新专业的定义
新专业是指不满三届毕业生的专业。
六、材料撰写要求
各专项组、材料组已经对《指南》中列出的材料格式进行了规范,且为多数材料提供了模板(见附件2),各单位根据《内涵解析》(教学管理群中已发)和引导性问题(评估方案中已发)中涵盖的主要内容在规定的模板基础上进行撰写,对于模板不能满足的情况可突破模板限制。对于《指南》中列出但没有提供模板的材料,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自制材料模板。
七、院部自评报告和专业自评报告的书写要求
院部自评报告的撰写应根据《内涵解析》和引导性问题进行撰写,内容上应涵盖全部的审核要点和引导性问题,总字数应不低于1.5万字,问题总结和改进措施应不少于1/3的篇幅。《指南》中3.3.1中提到的专业自评报告不等同于院部自评报告,专业自评报告须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模板进行撰写。
八、各级各类竞赛表格的说明
各级各类竞赛统计表可能支撑多个审核要素,该类材料只需把全部竞赛填写到“5.3.2二级学院近三年竞赛情况统计表”模板表格中即可,无需重复上报。对于竞赛类分析材料需单独撰写和统计分析。
九、上交时间
1.授权书上交时间:各单位在授权书上填写好“材料报送专员”、“联系电话”和“专用信箱”签字盖章后于4月24日前报送到审核评估办公室(崇学楼318),评估办接到之日起即视为各单位电子材料上报已授权给材料报送专员。
2.请各单位材料报送专员,于4月27日之前将《指南》中本单位负责的全部材料打包命名后,通过各单位专用信箱发送至审核评估办公室材料组信箱(cfxyshpgclz@126.com)中。
3.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4日前提交院部自评报告。由材料报送专员通过专用信箱发送至材料组信箱,文件名为:“XXX学院自评报告”。
十、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对《指南》中列出的材料认真准备和审核把关,保证材料真实、全面和有支撑,准时提交。
附件:
1.审核评估材料报送专员授权书
2.审核评估材料模板
此通知。
赤峰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