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管理条例 »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文件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文件

发表时间:2011-07-13

 

赤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政治责任,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院有关要求,现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以加强各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政治责任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为促进学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全院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情况。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情况。

3.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情况。

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情况。

5.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6.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科级以上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7.严格按照规定选拔推荐领导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

8.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

9.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

四、方法和程序

㈠ 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学院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年的考评工作,同时制定学院考评方案。

㈡ 召开评议大会,组织民主测评。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被评议单位负责人要就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大会述职,并由参加测评大会人员填写测评问卷调查表。

㈢ 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在内的评议代表参加的评议座谈会,针对被评议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广泛征求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㈣ 汇总评议情况,确定评议结果。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将对各参评单位的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既有数字统计结果,又有意见建议的翔实文字材料并研究确定最终评议结果。

㈤ 提出整改建议,检查整改情况。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要针对评议结果,及时向参评单位进行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在适当时候对参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㈥ 通报评议结果,总结评议工作。评议结果经研究后要通过校园网向全院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员工进行通报。评议结束后,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便不断改进评议方式,完善评议办法。

五、测评工作的组织

在这方面的工作中,应采取测评大会现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要求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测评大会并填写问卷调查表。三个附属单位的考评工作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完成上述测评组织工作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汇总测评结果的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平时工作情况综合给出最后分数,经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在校园网上予以通报。

 

附件:

1.《赤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评分细则》

2.《赤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问卷调查表》

 

        

中共赤峰学院委员会

201175

 

 

 

 

 

 

赤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评分细则

 

根据《赤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为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学院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评,使考评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现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评分体系

评分体系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被评议单位班子的自评情况;二是本单位教职工的测评情况;三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评价情况。

二、评分规则

评议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赤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问卷调查表》分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选项。满意票数权重为1,基本满意票数量为0.6,不满意和不了解票不计分,不了解票不计入总票数。为便于统计和计算,对不同对象的问卷调查使用统一测评表。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自评结果、教职工的测评结果和学院考评组的测评结果之和就是各单位的考评结果。

(一)被评议单位的领导班子集体自评结果(20分)

问卷调查得分=20×[1×满意票数+0.6×基本满意票数)/(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

(二)本单位教职工的测评结果(60分)

问卷调查得分=60×[1×满意票数+0.6×基本满意票数)/(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

(三)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结果(20分)

由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监督情况进行打分。

三、    总满意度计算

被评议单位的总满意度为所有参评人员划“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占总票数的百分比。

四、综合评价方式

被评议单位的最终评议结果以最终得分的多少为排序重要依据,以总满意度的高低为参考。同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各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评议得分的重要依据。

 

 

 

赤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问卷调查表

参评单位(部门):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情况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情况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情况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情况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科级以上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推荐领导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

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

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的情况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填表说明:1、请根据日常掌握了解的被测评部门或单位情况认真填写;2、表中评议内容共有九项,每项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项,请您在其中选择一项并划“ ”作为对被评议部门或单位的评价;3、如您对被评议部门或单位有什么意见及建议,请简明扼要地写在“存在主要问题及意见和建议”一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