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发布通报,公布了全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和结果,我校在全市教育序列综合评比中排名第一,这也是我校自去年获得第一名以来,第二次获得此项殊荣。
市人民政府纠风办此次评议是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和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有关工作部署,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市共有105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综合管理部门、电力通信金融保险部门、教育部门、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参加了评议。在评议中,纠风办开展了群众和服务对象直接评议工作。全市共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居民、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以及在有关服务窗口办事的群众等社会各界代表发放问卷调查表19000份,回收17794份,回收率98.65%。其中市纠风办发放问卷调查1000份,回收907份,回收率90.70%。共收集梳理群众意见或建议223余条。其次,开展了综合考评工作。在11月中旬至月末,派出3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座谈、查阅资料、走访、暗访服务窗口单位等方式,对参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窗口服务、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考核,同时将参与“行风热线”工作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情况以及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评内容。此外,组织聘请的31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参评单位进行了评议和测评,最后给出了综合评价和评议结果。
几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了工作责任,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的监督和制约,特别是通过近年开展的机关工作作风民主评议活动、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和在全院范围内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政风行风工作民主评议等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和进步,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