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违纪的处理(八)
学校各单位:
6月29日下午,崇学楼307教室《高等数学下》考试过程中,经视频监控及巡考教师发现,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0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班王昕宇(学号20112250209)协同2020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班刘宇恬(学号20114120213)考试作弊,监考教师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郭昊阳、李旭超。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上述同学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且不授予学士学位,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此意见。
教务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