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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违纪的处理(八)

发布时间: 2021-08-23


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学期考试违纪的处理

学校各单位:

629午,崇学楼307教室《高等数学下》考试过程中,经视频监控及巡考教师发现,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0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班王昕宇(学号20112250209协同2020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班刘宇恬(学号20114120213)考试作弊,监考教师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郭昊阳、李旭超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上述同学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且不授予学士学位,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意见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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