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违纪的处理(七)
学校各单位:
6月28日下午,经巡考及视频监控教师发现:崇学楼206教室《教育学》考试过程中,法学与商务学院2018级思想政治教育(蒙语授课)国文彬(学号18091090124)考试作弊,监考教师为法学与商务学院王羽、陈乌日其其格;崇学楼6楼东阶梯教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试过程中,音乐学院2019级音乐学汉本一班张宇晴(学号19107010102)、2019级音乐学汉本二班杭诗淇(学号19107010213)考试作弊,监考教师为音乐学院杨光、李延红、鹿胜男、乌红梅;崇学楼401教室《教育学》考试过程中,美术学院2018级美术学汉本一班贺娜(学号18081010106)、2018级美术学汉本二班刘飞阳(学号18081120105)、2018级美术学汉本三班郭明霞(学号18081010312)考试作弊,监考教师美术学院杨继平、田晓芳、邢璐;崇学楼415教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试过程中,美术学院2019级美术学汉本一班高俊(学号19108010114)、2019级美术学汉本一班金世杰(学号19108010111)考试作弊,监考教师美术学院李多、张昕昉、图雅。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上述同学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且不授予学士学位,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此意见。
教务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