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科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学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一线本科教学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培养人才、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要求
我校教学教学奖限额1人。
三、材料报送
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于5月21日12:00之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科。
请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每单位限额申报1人。“霍英东教育基金-教育教学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上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
报送材料包括:《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2)一式3份(含佐证材料)、《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教育教学奖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3)一式1份,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科(崇学楼3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fjwcjxk@163.com。联系人:杨丽宏 于艳波 联系电话:8300158。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附件3: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教育教学奖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