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在校大学生每年需进行《标准》测试一次,测试成绩存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为完成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2018年度全院《标准》测试成绩50分以下的同学给予补测,现将补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9年11月16日,各院测试安排如下:
时 间 | 院部名称 |
11月16日8:00-11:30 | 蒙古学学院、文学院、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师范学院 |
口腔医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与商务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 |
11月16日14:00-17:30 | 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
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 |
二、地点:赤峰学院健体馆
三、补测名单见附件
四、 注意事项:
1、凡在测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测试卡参加测试,丢失证件者请提前办理,无证件(包括证件无法识别)者不予测试。
3、测试前应注意休息,严禁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必要时听从医生的指导和建议。测试中如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
4、我校各个运动队的学生也务必参加身高、体重、肺活量三项数据的采集。
5、如有疑问请提前与体质健康中心联系(段老师13904764448)。
此通知。
附件:2019年补测名单
教务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