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汉语委办关于确认和补充内蒙古汉语言文字研究会会员》(内汉语办函[2020]3号)转发给你们,申请要求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的教职工,请于2020年7月6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fxyzlm@hotmail.com(邮件名称请以“所属部门+姓名”标记),学校将对申请人审核后上报。
联系人:郑黎明 联系电话:8300156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汉语委办关于确认和补充内蒙古汉语言文字研究会会员》(内汉语办函[2020]3号)
附件2:《内蒙古汉语言文字研究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附件3:《内蒙古汉语言文字研究会个人会员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