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1〕29号
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科研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科研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专家人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与申报。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教务处负责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务必于11月24日前将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3)报送到崇学楼300,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405428752@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76-8300160
附件1:《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科研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内教招考科〔2021〕2号)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科研工作专家推荐表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科研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