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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21〕29号 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科研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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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2129

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科研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科研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专家人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与申报。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教务处负责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务必于1124日前将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3)报送到崇学楼300,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405428752@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76-8300160


附件1:《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科研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内教招考科〔20212号)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科研工作专家推荐表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科研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赤峰学院教务处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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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关于推荐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系统科研工作专家人选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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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科研工作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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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科研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