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2〕19号
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线上教学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线上教学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自2022年9月12日起启动线上教学工作。
二、课程安排与实施
(一)理论课程的安排与实施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所有任课教师于9月10日前在泛雅平台上提前建好本学期课程,并完成PPT、电子教案、测试题、课前预习、课后作业、微课视频等网络课程资源,开课前需在班级管理中添加好上课班级学生,核实选课学生名单,明确课程学习任务,并组织学生加入微信群、QQ群等,与学生保持有效沟通渠道。选用其他教学平台的教师自主做好线上教学准备。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专业课程,可推迟或调整开课时间,提前在教务处备案。
2.公共体育课采取线上教学模式进行,各二级学院以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身体素质练习(练习项目男生为5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女生为5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待恢复线下授课后按素质考试分值比例进行考核。受疫情影响,线上教学期间,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辅以监督。
3.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教务办负责已有在线平台的维护、学生名单的导入、师生登录等工作,为线上教学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实验课程的安排与实施
实验课程将理论部分前置讲授;实验课程的操作部分待实现线下教学后利用周六日或业余时间重新编制课表和组织实施。无法实施线上授课的课程,可适当调整开课时间,但需提前在教务处备案。
三、实习工作安排与实施
1.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教育实习开展前继续进行相关教学实训,由各二级学院学科教法授课教师负责组织实施。
2.其它专业学生在专业实习开展前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的强化,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3.正在进行实习教学的实习师生,要按照实习所在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服从学校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安排,遵守实习单位纪律。
四、相关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教学专家组,负责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和教学质量管理措施,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加强对各个教学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开设课程统筹、教师教学准备指导和学生学习指导,及时掌握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设计(教案)情况、教学资料准备情况、线上教师授课情况、作业布置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等,将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总结、梳理、汇总,掌握课程整体运行情况。
2.教务处积极配合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审核工作,提前完成与相关平台对接,对各教学环节统一部署和要求,同时与相关平台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服务与咨询网络群,负责学校在线技术咨询服务与指导工作,保障在线教学的顺利实施。
3.学校督导组和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组要创新督导模式,改进工作方法,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做好教学质量的适时监控与管理。
教务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