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公示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4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我校叶明红等37名同志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若对上述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或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有具体事实;未签署真实姓名及未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1日—7月17日
联系电话:
教务处:0476-8300156、8300150;
纪委(监察审计处):0476-8300052
特此公示
附件:201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含附属单位)
赤 峰 学 院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