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1〕2号
关于开展赤峰学院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赤院教字〔2019〕29号)、《关于公布赤峰学院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赤院教字〔2019〕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进入结项验收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赤峰学院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赤院教字〔2019〕33号)中准予立项的75门课程。
二、验收要求
各单位自行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赤峰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方案》(赤院教字〔2019〕29号中附件2)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验收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18日。验收合格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项课程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及相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赤峰学院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佐证材料要求数据真实、内容简练。
3.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刘海波 联系电话:8300156
附件:
1.《赤峰学院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2.《赤峰学院2019年度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