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 “ISEC教师境外博士奖学金项目”候选人遴选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教师申报境外博士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教师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依据具有ISEC有效上岗资质,参加过ISEC培训师专题培训,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且在课程教学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ISEC专题培训和校内教研活动,在ISEC教学、教研方面取得校级以上成果等遴选条件评议,学校领导批准,拟决定同意以下五名教师为我校“ISEC教师境外博士奖学金项目”候选人:
徐 婧,国际教育学院。
张 玲,师范学院。
于鸿波,师范学院。
刘艳英,经济与管理学院。
刘立达,经济与管理学院。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日——4月7日。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0476-8300155
电子邮箱:cfxyjwk@163.com
教务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