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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21〕36号 关于做好2022届师范生教育研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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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院教字〔2021〕36号

关于做好2022届师范生教育研习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赤峰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方案(试行)》(赤院院字〔2020〕184号)等文件精神,为强化师范生实践性反思意识,提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研习工作质量,现就做好2022届师范生教育研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据《关于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及寒假放假时间进行调整的通知》(赤院党政办字〔2021〕51号)要求,学生寒假放假时间由2022年1月16日调整为2022年1月1日。2022届师范生教育实习(见习、实习、研习)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教育研习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

二、教育研习需结合教育实习开展实践反思与理性探究,主要包括学生在见习与实习阶段对于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教研实践等方面的反思与总结。

三、研习学生原则上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研习并提交师范生教育研习报告(附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教育研习者,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前完成教育研习。

四、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负责具体实施教育研习工作,研习过程可采用“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研习包括观摩研讨、反思交流、小组讨论等形式。

五、带队指导教师负责汇总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教育研习报告、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毕业生实习综合评价表、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等教育实习相关材料,并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前报送教师教育学院实训教学研究室(博远楼409室)。


附件:赤峰学院师范生教育研习报告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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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赤峰学院师范生教育研习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