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2021﹞2号)和《关于举办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的通知》(內教语函﹝2021﹞2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暨赤峰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的宗旨为“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通过竞赛方式引导我校师生亲近中华经典,提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动力。
二、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为“传承中华经典,庆祝建党百年”。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多种方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价值观,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蓄精神力量。
三、赛事分类
本次大赛分为四类:“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赤峰学院语言文字委员会、赤峰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教务处、团委及文学院、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五、组织方式
1.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单位负责组织“诵读中国”经典诵读院赛,推荐选拔作品参加校赛;教务处、团委负责组织赤峰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推荐选拔作品参加自治区“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
2.师范学院负责组织“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推荐选拔作品报送参加国赛。
3.文学院负责组织“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推荐选拔作品报送参加国赛。
4.美术学院负责组织“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推荐选拔作品报送参加国赛。
六、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校在校师生。
参赛组别分为中学生组、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教师组。
每组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人数不设上限,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中学生组仅限高中学生参赛,其余组别团队参赛的应按第一参赛者身份组别报名。每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七、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者按照大赛方案准备参赛作品,其中赤峰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作品要求见附件1;“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作品要求见附件2;“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作品要求见附件3;“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作品要求见附件4。
八、赛程安排
1.赤峰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6月11日前组织完成各自院赛,并在6月16日前将视频作品(命名格式:作品名+姓名+二级学院名称)及《赤峰学院中华经典诵读作品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储存在移动存储)及纸质版报送至团委(崇德楼204室)。6月23日前,教务处、团委完成组织校赛评选工作。
2.“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6月11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师范学院,7月10日前按方案要求提交作品。
3.“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6月11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文学院,7月10日前按方案要求提交作品。
4.“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6月11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美术学院,7月10日前按方案要求提交作品。
九、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各校级比赛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具体数额根据参赛作品情况及参赛人数确定,获奖比例为提交作品数的30%。
2.对各组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大学生组获奖者根据《赤峰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可申请创新教育学分。
十、联系方式及报名微信群

十一、其他
1.本次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各组别获一、二等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
2.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者收取费用。
3.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4.赤峰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和赤峰学院“家园中国”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的主题各有侧重,若参赛作品主题同时符合两个比赛要求,可同时参加两项比赛。
附件1: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暨赤峰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附件2: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附件3: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
附件4: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附件5:赤峰学院XXX大赛作品汇总表
赤峰学院语言文字委员会
赤峰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