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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加强教学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校风教风学风考风建设,保障我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对加强教学管理提出相关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落实相关教学管理文件

各教学单位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赤峰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修订)》和《赤峰学院课堂教学管理细则》,并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二、严格执行调停课报批手续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赤峰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修订)》文件要求办理调停课手续。未严格执行审批备案手续者,均按未调课处理。

2.各教学单位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调课申请应及时审批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当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调课手续时,承担单位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并通知有关教学单位,事后第一时间补办手续和备案。任课教师调课时,当专业课课时累计超过6课时、公共课课时累计超过4课时或调课时长超过一周以上者,必须由有关教学单位安排代课教师,并注明详细理由,及时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严格执行错峰教学作息时间安排

所有任课教师及学生须严格执行相关楼宇错峰教学作息时间。任课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提前下课。

四、加强教学管理监督

1.校院两级督导组应持续加大督导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考风建设。

2.各公共课承担单位对本学期承担的课程先进行自检自纠,强化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3.学生因参加二级学院或学校集体活动需占用或影响上课时间,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前三天向教务处递交统一的申请,并办理请假审批备案手续。申请中需写明请假事宜、请假学生、请假时间及课程等详细信息。

五、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及学生,严格执行和落实,一经发现违规者将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