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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21

各相关单位:

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6号)(附件1)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及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教学成果。

二、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条件参照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2.各候选的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根据自治区要求进一步提炼和完善成果,尤其是高水平的论文、专著、教材等;

3.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学院为单位将教学成果进一步整合凝练,保证申报质量。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共五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其中第一项(其中申报表见附件2)只须按照顺序提交纸质版即可,不用合装成册,其余几项无须提交纸质版材料。上述第一项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所有材料电子版按照顺序整理并做好相应材料目录,发送至cfxykgb@163.com。所有材料报送截止到2022年3月1日。

四、其他事项

学校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组织评审专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和推荐,着重考核教学成果的战略性、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推荐上报的教学成果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公示,最后报送参评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赤峰学院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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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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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