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6号)(附件1)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赤峰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及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教学成果。
二、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条件参照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2.各候选的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根据自治区要求进一步提炼和完善成果,尤其是高水平的论文、专著、教材等;
3.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学院为单位将教学成果进一步整合凝练,保证申报质量。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共五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其中第一项(其中申报表见附件2)只须按照顺序提交纸质版即可,不用合装成册,其余几项无须提交纸质版材料。上述第一项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所有材料电子版按照顺序整理并做好相应材料目录,发送至cfxykgb@163.com。所有材料报送截止到2022年3月1日。
四、其他事项
学校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组织评审专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和推荐,着重考核教学成果的战略性、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推荐上报的教学成果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公示,最后报送参评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赤峰学院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