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1〕27号
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为做好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本专业招生、就业情况良好,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专业。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候选专业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三、申报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学校专业建设总体部署,本次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选推荐工作将与校级一流本科专业评选工作同步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为10个专业。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一流本科专业推荐名额还未发布,学校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申报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排序,然后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未推荐的专业根据建设计划择优推荐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2019年度、2020年度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2019年、2020年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但未入选的,可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申报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日前将《国家(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国家(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书》(附件3,一式七份)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办公室(崇学楼3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fxykgb@163.com。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2.国家(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3.国家(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