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院教字〔2021〕15号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届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毕业实习工作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现将2022届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2届非师范类专业本、专科学生。
二、实习方式
采取集中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学生应在学院统一安排下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学生比例不应超过10%。
三、实习时间
根据《赤峰学院关于制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赤院院字〔2019〕104号)中规定的实习时间按期开展。
四、实习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
2.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集中实习的单位联系,确定实习内容、制定实习计划、签订实习合作协议。
3. 受疫情影响,实习教学采取就近原则,尽可能依托现有校内专业实验平台和实习实训基地,分期、分批开展校内实习,校内条件无法满足的实习实训活动应尽可能安排在赤峰市城区及周边疫情低风险地区就近开展。对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返校报到的学生,经各学院审批同意后可选择线上教学或就近在生源所在地开展分散实习。
4. 各二级学院应为实习师生统一购买实习保险。
5.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实习前要有集中动员,实习过程要有动态监控,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安全返校。
6. 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各学院应及时整理学生实习期间工作汇报材料,评定实习成绩。
7. 各学院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认真梳理,总结经验,逐步提高实习工作质量和教学效果。
五、材料报送的内容及要求
材料报送的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纸质版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崇学楼304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fxysjk@163.com。
联系人:张迪、郑黎明,联系电话:8300156。
附件1:材料报送及归档目录
附件2:赤峰学院集中实习学生登记表
附件3:赤峰学院分散实习学生登记表
附件4:赤峰学院实习实训基地登记表
附件5: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附件6:赤峰学院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
附件7:赤峰学院毕业实习指导记录
附件8:赤峰学院实习考勤表
附件9:赤峰学院毕业实习综合评价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2日